都市言情类型小说《姜早沈枭》安利给大家阅读,这本书的作者佚名是网文大神哦,主角是姜早沈枭。主要讲述了:十岁年,我被卖到做了蝶女。蝶女是风月场上的头牌儿。她们由专人养大,以年貌美的为原料…
《姜早沈枭》精彩章节试读
十岁年,我被到做了蝶女。
蝶女是风月场上的头牌儿。
她们由专人养大,以年貌美的为原料。
待至成年当出罐,交由买下蝶女的富豪亲自“破茧”。
一对上好的儿,从养大到制成,至少也要耗费十余年的时间,比一栋别墅还贵,是权势富贵的象征。
“不错,督军肯定很喜欢。”
她很满意。
我却难受的逃。
春姨按住我,冷笑,“老娘养了你十几年,就为了今天个高价。你最好给我安分点,否则你妹妹的命就别要了。”
我妹妹当初是和我一起被到的,被春姨关在另一处。
若救她,我只能得到督军的认可。
督军是道儿上的王,据守一方,有自己的军队武装,不受任何的管辖。雁过拔毛,据说任何势力来了,都得先给督军“上供”。
春姨给我检查,确认我的完好无损以后,便用一席红绸将我裹着,送去督军府上。
这红绸儿还是苏绣的,督军和我一样是C国人,对陶瓷绣品,文物古董,都很有股思乡缅怀的情结,在研究上也有很高造诣。
据说平时的喜好也是围棋品茶套儿,长得也斯文儒雅,像个文质彬彬的江南人。
可惜已经四十了,对我来说,已经老得嚼不动了。
车子渐渐开进督军府,着即将要的个老男人,我的儿开始收紧潮湿。
督军府是座恢宏气派的中式园林,庭院深深,长廊曲折,我被人抱进最的老洋房,裹着红绸儿躺在督军的。
春姨离开前警告我,“一会要先由大少爷沈枭检查,他是督军的养子,这位爷脾气暴戾得很,是南部园区出了名的‘魔鬼’。前不久一名蝶女冲撞了他,被他活剥了皮喂狗,你千万当心。”
我紧张点头,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不知道过了多久。
皮鞋踩在地板的声音自走廊尽头飞快近,发出心惊肉跳的钝响。
我知道,是大少爷来了。
他站在床头看了好一会儿,最终坐在对面的红木椅子上。
我心跳如鼓,掀开一道缝儿偷偷看他。
我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交叠的和打磨的锃亮的皮鞋。
约莫一盏茶,他朝着我的方向缓缓开口。
“爬过来!”
嗓音冰凉,听不出一丝感情。
我浑身一震,不敢犹豫,裹着红绸下床。
双膝跪地,像只没有尊严的,匍匐朝他爬去。
快要爬到时,沈枭突然用皮鞋尖儿挑起我的下巴,“怕我?”
“不…不敢。”
因为害怕,我说话的声音都在发抖。
他低笑了声。
笑声钻进我耳朵,说不出的瘆人。
“抬起头。”他说。
我被迫仰起脸,这才看清他的面容。
不是一般毒枭彪悍粗犷的凶相,这是一张极好看的脸。
约莫二十七八,皮囊白皙,俊美匪气的五官阴鸷冷沉,自带一股凌戾的气场。
瞧见我的长相,他显然也愣住了。
我本就生得冰肌玉骨,一双眸子勾人心魄,是风月场上出了名的美人儿。
现在又被红绸裹着,欲盖弥彰下更显娇艳惹火。
他定了定心神,看向裹在我身上的红绸,用威严的口吻命令道:
“掉!”
沈枭默不作声瞅了两秒。
随手端起桌上的凉茶。
下一秒,冰凉的茶尽数倒在我身上。
淡绿的顺着我的脖颈蜿蜒滑下,他抬手掉,带着丝丝入髓的意。
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由于常年玩枪,掌心带着一层细茧,若有似无得摩挲着我娇嫩的皮肤。
他喉结滚动两下。
“不错,算是极品。”
我唇瞬间惨白下去,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大少爷,我是您父亲的儿,我不敢…”
他眉骨暴戾,“我是不如个老东西吗?!”
我噙着泪拼命摇头,“被督军发现,我会死的!”
下一秒,他从腰间掏出一柄精巧的手枪。
熟练上膛,黑漆漆的枪口抵住我的儿,一字一顿。
“我现在就打死你!”
我几乎要窒息了,又不敢违抗他。
心横竖都是死,倒不如先活着。
小说《姜早沈枭》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