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迷津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說,它的主角是蒙善,主要講述了:小賢莊。村尾,山腳下。泥土堆砌的圍牆,圍繞著寬敞的小院,裡面聲音響徹全場。“退婚,必須退婚。”“就你個村裡的小混混,依靠著打獵隔三差五飽餐一頓,嫁給你不是讓我跟著吃糠咽菜嗎?”“倘若你為我好,就不應該…
《指點迷津》免費試讀第1章 重生
小賢莊。
村尾,山腳下。
泥土堆砌的圍牆,圍繞著寬敞的小院,裡面聲音響徹全場。
“退婚,必須退婚。”
“就你個村裡的小混混,依靠著打獵隔三差五飽餐一頓,嫁給你不是讓我跟著吃糠咽菜嗎?”
“倘若你為我好,就不應該纏繞著我,而是放我自由,讓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我本來就不喜歡你,兩個互相不歡喜的人湊合在一塊,只能是一對冤家。”
陳會看向蒙善時,眼中盛著滿滿的厭惡和嫌棄,恨不得對他退避三舍。
至於鬧騰的原因,是她瞧上更有能耐的對象,鎮上國營飯店的廚子,不僅有工錢,還有各種補貼,就瞧不上泥腿子蒙善了。
蒙善躺在自己倒騰的躺椅裡,腦袋是蒙圈的,看著面前稚嫩的臉龐,熟悉的場景。
猛然發現他真重生了。
看著面前叫囂的人,跟記憶重合。
陳會,老支書家的閨女,有個兄長陳奇,早兩年他獵到一頭野豬,賣上上百塊的高價,陳奇眼饞,也獨自奔赴山上捕獵。
結果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他不幸被撞的肋骨斷裂,送衛生院跟他借了120塊錢。
錢未還另說,反而讓村長媳婦上門遊說他,說是父母雙亡,孤家寡人的,得儘快給自己做打算。
老支書家閨女讀過書,是村裡唯一讀上初中的人,模樣長得俏麗,說要給他做對象。
蒙善年少不知事,挨不住勸說點頭贊同,就這般120塊錢當了聘禮,當時轟動全村,婦女背後嘀嘀咕咕的,說是老支書會養閨女。
這兩年來,但凡蒙善搞到獵物,陳會必定找藉口全坽走了,半點不給留下的。
村裡人看的唏噓不已,卻無法插上話,畢竟兩人是對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們插話反而遭人怨懟。
就在眾人覺得他們會按部就班的結婚時,陳會反悔了,也是這般憤怒和厭惡的怒吼著,嘴裡都叫囂著要退親。
蒙善自然不樂意呀!
這兩年來搞到的獵物,墊付的的錢,湊起來都能建起新房子了,怎能允許對象不翼而飛呢!
可他的拒絕,並未讓陳會妥協,反而跟著廚子糾纏不休,蒙善瞧見的瞬間,少年強壯的體魄,加上憤怒不已的情緒。
把這對賤人胖揍一頓。
常年打獵的人力氣可想而知,就算有目睹之人瞧見了,過去阻攔,依舊把人揍成殘疾人。
而他也付出代價,被抓走蹲籬笆,幹著髒活累活,瘦脫了相,期滿出來時一身病痛。
雖然看盡繁華,卻挽救不了病魔纏身。
倘若有重生的機會就好了。
能重生,一定不會如此憤恨,導致深陷囹圄,悔恨終生,而是狠狠撕開對方嘴臉,賠償該給的錢財。
現在,願望成真了。
如同期盼那般,他真重生了。
老天給他重來的機會,這次一定不能再留遺憾。
“陳會,你確定你是真的想退親嗎?”
“既然要退清,肯定要把定親時的錢財物品一應歸還吧?”
“聘禮120塊,這些年你從我手上拿走的獵物,換算下來少說有一兩百塊,湊個整直接退二百吧!”
陳會聽著眼睛瞪直了,“你瘋了吧?去搶還快點。”
二百塊在這個年景,是筆多大的數目?
瘋了才會給他。
蒙善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我沒瘋,就是這要求,要退親就得歸還我二百塊,眾目睽睽之下都是有目共睹的,你拿我的東西就是無法抵賴的。”
“欠款和獵物的價值,少一分都不行。”
“別以為你傍上個更好的對象就想把我甩了,大家都不是傻子,虧本的買賣誰幹?”
“對方是個廚師吧,肯定很有錢啊,這方面回扣多著呢!”
“讓他掏二百塊的聘禮錢,這不是輕輕鬆鬆的嗎?嫁給你滿心歡喜的人,嫁到鎮上日子過得瀟灑自由,的確是聰明人該做的選擇。”
“倘若你不還我錢,就別怪我戳穿你想法,你敢婚前跟他鬧出啥事兒來,就等著被侵豬籠吧。”
“你要有那個勇氣,我就敬佩你了,那些錢就當是砸水裡了。”
“你不還錢,親事沒退掉就永遠是我未婚妻,你看他敢不敢要你,到時候我一鬧,你就掂量著他的工作能不能保穩吧!”
“只要你跟他成不了,就一直耗著,耗到你年老珠黃的,最後還是得嫁給我,那我可不敢保證你日子會如何了。”
“誰叫你狼心狗肺呢,我就是如何搓磨你,你孃家人也不敢吭聲吧。”
陳會聽到他條理分明的話,眼睛都瞪直了,“你去跟蹤我了,你這個不要臉之徒。”
明明氣得渾身發抖,卻被人拿捏把柄,無法吭聲。
想到他父母雙亡,做事隨心所欲,又磅礴有力的人,保不齊真敢做出蠻橫的事兒來。
“你等著,二百就二百,到時退親。”
陳會離開時,門摔的噼啪作響的,那模樣恨不得把他家給拆了。
蒙善渾不在意,嘴角露出嘲諷的笑。
上輩子逞一時之能,被關一世,遺憾終生,這輩子再不願讓兩人耽擱他前程。
抬眼看了看寬敞的泥房,無拘無束也挺好的,至於外面議論著他克親的人,時刻跟他保持距離,就更不必在意了。
他還能省得交際呢!
畢竟人情往來也是門學問。
家裡空空如也,搗鼓的山貨又被人拎走了,摸了摸餓扁的肚子,打算到山裡搞點山貨。
83年。
想要混口吃的祭奠五臟六腑,就只能進山了,時間不算久遠,順著記憶,過去下陷阱的地方。
郝然發現一隻顏色鮮豔的野公雞,大約是掙扎過的,身上帶著血跡。
蒙善剛想行動,卻發現看著公雞出現紅豔豔的標記,像是自帶紅點一般的,彷彿是槍只自帶的瞄準鏡。
潛意識抬手揉搓著眼睛,不敢相信眼底看到的狀況。
抬眼看去,只要看到獵物,瞄準鏡自動閃現,這是死過一次後的福利嗎?
但凡帶著土槍,那不就是所向披靡了。
蒙善舔舔唇,摩擦著手掌,今天沒帶獵槍,明兒個帶上來一試究竟。
拎著碩大一隻的野雞,把鐵夾子打開,換個地頭,裝下陷阱,這才拎著野雞回家。
小說《指點迷津》試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