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比较火的一本小说《血色婚礼》,作者是佚名,主角是唐恬余牧若。主要讲述了:18
我好像坐在一辆空荡荡的中巴车里,窗外掠过熟悉的风景。
是我出身的小山村。
封闭,贫穷,落后,人和人住得那么近,又隔得那么远。
我家在村里格格不入,主要原因有二:
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没有儿子;…
《血色婚礼》精彩章节试读
18
我好像坐在一辆空荡荡的中巴车里,窗外掠过熟悉的风景。
是我出身的小山村。
封闭,贫穷,落后,人和人住得那么近,又隔得那么远。
我家在村里格格不入,主要原因有二:
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儿,没有儿子;
我爸爸早早因车祸去世,家里没有主心骨。
寡母孤女,生活很是艰难。妈妈想尽办法,供我读书和生活。
比如,她会到村外的小溪捞鱼,把小小的溪鱼腌起来或炸起来,拿到镇上也能几个钱。
村民们抱怨她捞鱼时常常「占用」溪边的小石屋。
明明只是一座废弃的小屋,但可以大家都不用,就是不可以你比大家用得多。
这就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人性真实版释义。
那年夏天,接连下了几天大雨,山体都吸饱了水分,不时有泥土和石块滑落。
村里人都说,山可能会塌,不要往那边去。
但妈妈不知道,她刚好接到一个到其他村烧结婚酒席的活,好几天后才回来的。
回来后,她又去溪里捞鱼。村里人看到了,但没人叫她小心。
山真的塌了。
不幸中的大幸,妈妈那时在小石屋里,坠落的石块被屋顶挡住了一部分,她只是被压住一条腿。
妈妈还在手术室,村民就已经议论纷纷。
「这个老娘们,这么爱往溪边跑就让她跑呗,出什么事都是她自找的。」
「提醒是情分,不提醒是本分,我们有什么责任?」
「谁知道真的会塌方,我要是提醒了又没塌,她是不是又要怪我咒她?」
……
妈妈的腿被截掉了一段,从此她只能拄拐杖了。
所以,我从那个时候起就知道,伤害一个人,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做」什么。
「不做」,就已足够。
狗索的事情,是这样。
我的黄谣传到学校,但同校的同村小孩甚至大表姐文文都没有替我澄清,是这样。
更多的人,更多的事,都是这样。
余牧若知道杨如婧爱他爱到可以去死,但什么都没为她做。
老余总夫妇,还有黎泓,都知道杨如婧的痛苦,也什么都没为她做。
而我,其实也是一样。
黎泓还是把我想得简单了。
我早就知道余牧若是怎样的人,在11年前,我17岁的时候。
19
他代表瞭山集团,来我们高中给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发助学金。
现场有记者采访拍照,让他和学生随便聊几句。他叫住的是最后一个下台的我。
他问我成绩如何。我回答,不是特别好,家里琐事太多,不太能集中精力学习。
我回答得这么诚实,或许是因为他的长相和声音太有迷惑性了。
所谓的白月光小哥哥,就是他这个样子吧。
他微笑着对我说:「加油,你会有光明的未来。」
在我身的这个极度缺乏善意的世界里,他的话像春天的阳光般照进了我的心。
助学仪式结束后,我回到寝室,从窗口看到余牧若还站在校园的围墙外,像在等人。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拿起妈妈给我买的牛,想送给他。
我只想向他表示谢意,为了他的鼓励。
我跑到校外,看到一辆车停在他面前,司机是一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小帅哥,从车窗探出头,亲昵地拉住他的手。
我吃了一惊,不好意思过去,躲在一棵树后,听到余牧若说:「黎泓,要不是你被你老爸下放到镇里锻炼,我压根不会来这个破地方助什么学,还不是为了见你一面。」
黎泓调侃道:「怎么,在学校里没见着小美女?」
余牧若嗤了一声,说:「什么小美女,一群山里的穷鬼。脏兮兮的,我还怕他们染我一身。」
原来,暖阳变为寒霜,白月光变成穿心箭,也只是一秒钟的事情。
但是,我还是感谢瞭山集团持续的资助,让我读完了高中和大学。
参加工作后,我以为只要我继续努力,余牧若曾说过的「光明的未来」就一定会到来,但现实狠狠打了我的脸。
妈妈得了老年痴呆后,就像变回了小孩子,常常整夜不,在家里过家家的游戏,用煤气灶烤纸团的番薯,撑着雨伞从窗台上跳伞……要么从家里逃出去捉迷藏,我只好也整夜不地守着她。
白天她相对安静些,大部分时间在发呆,但也会出其不意地做出危险举动,有几次差点出事,我不得不扔下手头的工作赶回家。
我请过几个保姆,但都做不长。照顾老年痴呆患者太辛苦了,就算多加钱,也不一定有人愿意,何况以我的收入,也加不了多少钱。
在一个零下10度的夜晚,妈妈只穿着裤偷跑出去,当我找到她时,她已经冻得神志不清。我抱着她,突然想就这样一起冻死算了。
我快撑不下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单位开展入企服务,我和领导一起去了瞭山集团。
业务上的事情由我负责衔接,一趟走下来,老余总对我印象不错。而我对瞭山集团助学的感恩之情,也加深了他对我的信任。他点名要我经办接下来的事宜。
后来,去的次数多了,老余总开始和我讲些工作以外的闲话。对于不成器的独生子,他颇有怨言。
作为传统的企业家,他需要儿子传统地成家立业,这是比生意更为重要的大事。
我也遇到过几次余牧若,当时他和杨如婧刚刚分手,老余总一看到他就免不了为这事责骂他。
在一次无意中撞见父子俩争吵到大打出手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直言不讳地向老余总提出了「契约婚姻」。
我需要钱,救我世上唯一的亲人;他们需要一个忠诚的工具人,我相信没有比我更合适的了。
他们对我慎重考查了一段时间后,成交。
不过一个月时间,我家在小山村里的老房就被扩建一新,妈妈也搬了回去,有重金聘请的保姆夜照顾。
金钱的速度,让我由衷折服。
至于杨如婧的事、黎泓的事,我一概不听、不问、不说。我只要「我很好」就够了。
看,学会「不做」,享受便利,不是很简单吗?
我终于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小说《血色婚礼》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