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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精彩章节试读
由平定北上朔方,山路险峻、高原连绵,步卒难行,骑兵亦失其长。
胡人骑兵罕肯舍马步战,故此千人之众足以守城,不必令乐进久驻。
接下来兵指前套平原,以云中为据,方能进图后套——那才是真正的河套腹地。
若得河套,战马便无匮乏之虞,这对刘煜而言至关重要。
目下骑兵匮乏,只得借匈奴之力,但又须防其势大;唯有一面消耗、一面以俘虏递补,方可稳步推进。
“末将领命!”
乐进闻言大喜,当即应声。
能随主公出征,正是他长久所愿。
……
“三月之期已至。”
室内,刘煜注视眼前浮现微光的昆仑镜,下一刻身形已自房中消失。
再睁眼时,竟置身一道幽深峡谷之中。
“幸而每次落点皆属随机。”
他暗舒一气。
上回所遇之人意图未明,若其原地守候,难免麻烦。
“洪荒如此浩瀚,此处又是何方?”
刘煜运转法诀,翩然飞升至旁侧山巅。
说来无奈,因功德加持,他在洪荒即便法力浅薄,仍可施展若小术。
但在三国之世,却无这般便利。
立于峰顶远眺,但见重山错落、平野交叠,地势纷繁复杂,全然不辨方位。
“不知当今洪荒是何年月……”
“嗯?那是……野马群?”
山脚处的旷野忽然映入刘煜眼帘——那里竟栖息着一大群野马。
他粗略一扫,整片马群规模惊人,足有三千余匹,皆是矫健善驰的骏马。
“若能将这些战马带入三国……”
刘煜心头一阵炽热。
不说其他,眼下他自己与帐下诸将,确实还缺少足够出色的坐骑。
随后,刘煜凝神感知四周,确认并无人迹,便施展开法术,开始驯化这群野马。
或许在洪荒世界中,这类野马算不上何等稀罕的生灵,甚至处于生灵阶序的底端。
不过短短三,整个马群已全然归顺于刘煜。
一数,竟是三千一百二十五匹通体乌黑的骏马。
尤其是其中那匹头马,更是神采飞扬、骨骼清奇。
刘煜虽未曾亲见赤兔,但直觉告诉他——此间任意一匹马,只怕皆远胜传说中的赤兔,那匹头马更不必提。
“从今往后,你便叫作‘追风’罢。”
刘煜跨坐马背,朗声笑道。
他本想以“墨麒麟”
相称,转念想到此处乃是洪荒天地,便换了名字。
“咴咴——”
追风昂首轻嘶,似在回应。
紧接着,刘煜袍袖一挥,将追风之外的其余三千一百二十四匹骏马,尽数送入昆仑镜内。
纵马驰骋一番后,刘煜寻得一片平野,再度开始了耕种。
无论何时何地,粮食总不嫌多。
“嗯?那片山似乎在发光……是何物?”
才播种几茬,刘煜忽觉不远处的峰峦隐泛辉光——周围山岭虽众,独独那处带着光亮,不禁引他好奇。
回头瞥了眼刚播下的种粮,横竖不急于收获,刘煜当即腾身飞去。
“竟是黄金?”
落至发光之处,方知是黄金折射出的光芒。
没料到洪荒世界也有黄金,或许在此界之中,黄金亦不过寻常之物罢了。
刘煜由此处反光点向外扩展探寻,不足一,几乎将整座山岭的外层尽数揭开。
“整座山都是黄金……这该有多少万斤?”
刘煜一时怔然。
此山若置于后世,比那珠穆朗玛更为巍峨,而如此高峰,竟通体为黄金所成。
珠穆朗玛约重三百四十四亿吨,若全部换作黄金呢?
黄金与岩石的比重约相差八倍,而这座较后世珠峰更为宏伟的金山,重量至少也在两千五百亿吨以上。
两千五百亿吨黄金……那是何等概念?
刘煜已无法揣想。
他未多犹豫,径直将整座金山收入昆仑镜内——所幸镜中天地无边,尽可容纳。
随后,刘煜又在附近寻得两座银山,自是毫无遗漏,一并收取。
至于究竟得银几何,刘煜未曾细算,也懒得估量。
望见昆仑镜内堆积如山的金银,刘煜不禁慨叹:这才可谓真正的“金山银山”
。
之后,他又收集了不少矿石,即欧冶子所言“天外精金”
。
接下来子,刘煜复归于农事。
一月时光,他主要栽种稻米与麦类,勤耕不辍。
“时辰也差不多了,该回去了。”
刘煜略带眷恋地回望洪荒天地一眼,终究转身返回三国世界。
三国才是他的基所在——那卷《人皇经》,可是能通向圣道的法门。
若久留洪荒,难保不会遭遇不测,或许一阵罡风、一缕气息,便足以取他性命。
洪荒之大,危机四伏。
“此地仅过一炷香。”
刘煜看向案头刚燃尽的香枝。
如此大致可辨:洪荒一月,于此世间不过一炷香光阴。
……
“主公,大军可要启程?”
次,赵云前来请示。
“暂缓。”
刘煜转头吩咐道:“你从三万骑兵中择出三千人来,余者不论,唯忠恳最重。”
“遵命。”
赵云虽未全明其意,仍依令而行。
不足一,三千人马已如数选出。
“主公,人已选毕,现于城外校场候令。”
刘煜微微点头,继而看向典韦:“即起,此三千人编为‘武卫军’,典韦,你任武卫军统领。”
“诺!”
典韦抱拳应声。
“明大军开拔。”
刘煜向赵云下令。
“是!”
……
待到翌,赵云亲眼见到主公所说的武卫军时,整个人几乎愣在当场。
但见那群战马匹匹高大雄健,精气悍烈,迎面便扑来一股肃之气。
“主公,这……这便是武卫军?”
赵云策马近前,语带惊诧。
望着武卫军座下神骏,再瞧瞧自己胯下的照夜玉狮子,竟觉相形失色。
这匹照夜玉狮子本是恩师所赠的千里良驹,堪称世间罕有。
而今比较之下,竟不如武卫军中寻常一卒的坐骑。
“子龙以为如何?”
刘煜见状,不由放声笑问。
“若由云统领此军,”
赵云眼中光彩湛然,语气笃定,“即便十万匈奴骑兵当前,云亦有信心战而胜之。”
“那便暂且心向往之罢。”
刘煜含笑答道。
这支被称为武卫军的劲旅,从今往后便是他的亲随精锐,唯有典韦有资格执掌其统帅之权。
眼看自己与这支悍勇之师无缘,赵云只得轻叹一声,转身去安排其他事务。
“速传指令给欧兴,命其加紧赶制三千套马铠与骑兵甲胄,务必选取上等材质,不可有丝毫马虎。”
试想,若一支骑兵既具备重骑兵那般坚固的防御与强悍的冲势,又拥有比轻骑更迅捷的速度,战场之上还有谁能与之争锋?
待这三千武卫军装备齐整,莫说应对三万胡骑,即便胡人集结三十万兵马,又有何惧?
原本刘煜打算速取云中郡,趁胡人骑兵未及休整一举而定。
然而武卫军的组建让他改变了主意,决定步步为营、稳中求进。
“赵云听令。”
“末将在。”
“着你即刻率领两万七千骑兵,外加一万归附的匈奴骑兵,速取骆县、桐过、武成三城。”
刘煜神色郑重地下达指令。
“遵命!”
赵云领命后,当即出帐整军。
“徐晃。”
“末将在。”
“命你率三万步卒随行,为赵云部提供策应。”
“得令!”
“乐进。”
“末将听候调遣。”
“你统领余下七万兵马及匈奴降骑,尾随大军之后,以备变故。”
“谨遵主公之令。”
命令既下,除刘煜亲领的三千武卫军暂留驻地,其余十三万人马连同匈奴一万骑兵即刻开拔。
与此同时,离石方面也已接到命令,只待欧兴将甲胄铸造完毕,便是武卫军显露锋芒之时。
一月时光匆匆而过。
这段时间里,赵云所部接连攻取定襄郡的骆县、桐过、武成,以及云中郡的沙南、萁陵,五原郡的武都、曼柏亦先后陷落。
如今大军正驻扎于萁陵城内。
另一方面,鲜卑、乌桓、羌三部也已察觉汉军的动向。
三族纷纷调集骑手,逐渐向云中郡一带汇聚。
半月之后,云中城内已聚集三方凑出的十五万骑兵。
其中鲜卑八万、乌桓三万、羌人四万。
鲜卑方面以拓跋氏、步六孤氏、乞伏氏三家为主力。
乌桓则由其首领难楼派遣心腹延狄仆统领麾下三万骑。
羌人则是由哭吾己与耿家志两族合兵四万前来。
“据探,此番领兵前来的是西河郡守刘煜,其麾下兵马逾十万,南匈奴已为其所吞并。”
城中议事时,拓拔修肃然向众人说明形势。
“匈奴人早被汉室打断了脊骨,即便汉军不出手,我乞伏氏迟早也要替天行道灭了他们。”
乞伏厉对匈奴颇为不屑。
“据细作回报,汉军骑兵至多不过五万,而我等坐拥十五万铁骑。”
延狄仆语气沉稳地分析道。
“照我看,不如主动出击,将汉军退。
河套这片土地该当属于我们。”
哭吾己承气势汹汹地说道。
“不可轻动。
汉军现在据守萁陵,攻城本非我军所长,不如等他们出城 ** ,再行截击。”
步六孤术慎重地提出建议。
“我赞同步六孤术的谋划。”
拓拔修闻言当即附和。
“附议。”
乞伏厉也颔首认同。
既然鲜卑三部首要人物均持此议,其余诸将便不再多言。
当今草原之上,终究以鲜卑势力最强,众人自然依其主导行事。
……
“主公,离石所铸甲胄已送达。”
这,典韦兴冲冲前来禀报。
“随我去察看。”
刘煜立即搁下文书,赶至校场门外,便见到三千套骑兵重铠与战马具装整整齐齐列在眼前。
依照他的吩咐,所有甲胄,包括马铠在内,皆用玄色涂装,与战马的毛色浑然一体。
这些以特殊金属打造的全套铠甲,防护之坚固堪称惊人。
“发放下去,让将士们换上。”
刘煜对典韦嘱咐道。
除这三千套制式装备外,另有一套泛着暗金色的甲胄,乃是欧兴特意为刘煜精心锻造。
身在战场,有利器在手,又岂能无宝甲?
此甲无论选材或工艺皆属上乘,周身浑然无瑕。
“甚好。”
刘煜披甲在身,满意地点了点头。
如今他不仅防具精良,更握有方天画戟这等神兵,可谓攻守兼备、所向披靡。
不多时,典韦便带领全副武装的武卫军列阵于刘煜面前。
“主公!”
刘煜目光扫过军容,微微一笑,随即跃上追风马,扬鞭高喝:
“出发!”
刹那间,铁骑奔涌。
三千重甲骑兵,竟能以胜过轻骑的速度疾驰,手中兵器亦经特别改制。
小说《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试读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