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似指間沙》中的霍景曜是很有趣的人物,作為一部社會都市風格小說被臨意描述的非常生動,看的人很過癮。“臨意”大大已經寫了16770字,最新章節第13章。主要講述了:霍景曜說,喬露這次回國有些突然。她家的產業都不在我們這座城市了,所以她暫時找不到地方落足,得在我們家住一段時間。他難得屈尊降貴跟我開口解釋,我哪裡能說得出半個不字。即使喬露除了他還有數不清的朋友,…
《愛似指間沙》精彩章節試讀
霍景曜說,喬露這次回國有些突然。
她家的產業都不在我們這座城市了,所以她暫時找不到地方落足,得在我們家住一段時間。
他難得屈尊降貴跟我開口解釋,我哪裡能說得出半個不字。
即使喬露除了他還有數不清的朋友,有的是地方可以去。
但他的錢包裡面是喬露跟他的合照。
家裡門鎖密碼是喬露的生日。
就連客房那些不用的衣帽間裡,掛著的都是喬露從前留下來的衣裳。
跟我相比,她更像這個家的女主人。
她住在這裡,順理成章。
發了一會兒呆,我也想不出來什麼拒絕的話。
這是颱風天,讓一個姑娘再獨自跑去別的地方求助未免太不人道了。
而且,霍景曜也並不是在跟我商量,他只是單方面地通知我。
想通這些,我拿起霍景曜的襯衣準備丟到洗衣房去,卻意外發現襯衣肩頭有一小塊口紅的痕跡。
色號跟今天喬露嘴上的口紅一模一樣。
我盯著那塊口紅,頓在了原地。
心口火辣辣地疼了起來。
不知道愣了多久,我才啞著嗓子問了一句:“霍景曜,如果……”
“什麼?”他從文件堆裡抬起頭,清醒理智的神色一如既往。
跑到嗓子眼的話又被我壓了下去,我搖了搖頭:“沒什麼。”
他皺了皺眉,顯然是又嫌棄我打擾他工作了。
嫁給他這三年來,他每一天都這麼忙,就連結婚那天他也只有二十分鐘留給我,陪我去領了證。
回到家以後,他就一直這樣工作工作工作,直到我等不下去自己睡著。
從前我毫不懷疑他工作的忙碌程度,我想,他年紀輕輕就把自己家的生意做得這麼大,當然要吃些別人都吃不了的苦頭了。
我也樂於當他的解語花,用盡心思去理解他。
但是,他真的有這麼忙嗎?
還是隻是為了讓我覺得他很忙,不去打擾他?
我想問他,如果當初喬露沒走,他還會娶我嗎?
但話沒問出口,我已經知道了答案。
我把他的襯衣送去了洗衣房,洗衣房裡的保姆阿姨接過衣服,嘴裡叫著我“太太”,眼裡卻滿是同情。
她們都知道,喬露才是霍景曜最想要的太太。
我勉強笑了一下,轉身回了臥室。
口袋裡裝著的驗孕棒太不合時宜,我坐在洗手間看了又看,看了又看,才戀戀不捨地用紙把它包得嚴嚴實實,丟進了垃圾桶。
我還沒確定要不要讓霍景曜知道這個孩子的存在。
因為結婚一段時間後我明裡暗裡地跟霍景曜說過我想要一個孩子,一個屬於我們的孩子。
霍景曜卻只是皺著眉頭,想了很久才說出來一句:“我不喜歡小孩。”
我不知道,他是不喜歡所有小孩,還是單單隻不喜歡我和他的小孩。
……
聽說喬露回來,霍景曜跟喬露的那些朋友馬不停蹄地就邀請他們去參加聚會。
難得地也把我邀請上了。
我本來不想去,但是霍景曜睡在床上的時候跟我說:“你是霍太太。”
只這幾個字,就燃起了我所有的鬥志。
霍景曜總能用輕易的幾個字就能讓我重新撿起他愛我的希望。
這三年來,他總會在我快要堅持不住的時候說上幾句話,讓我覺得他對我似乎也沒那麼冷漠。
他會說:“我在”“是我要娶蘇茉的”“她是名正言順的霍太太”
他會給我錢,給我買首飾給我買包包。
他除了不睡我,其他地方做得已經算合格了。
我沒談過戀愛,可我知道絕大多數人都會有過男女朋友,都會有前任。
喬露再怎麼好,在霍景曜的生命裡,應當也是過去時了吧。
他自己說的,我是霍太太。
我這樣安慰著自己。
我強迫自己忽略了他和喬露的親近與默契,也強迫自己忘記了他襯衣上斑駁的口紅印。
小說《愛似指間沙》試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