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過來開完庭之後他暫時不打算回去,要等到五個工作日後馬上去法院起訴!
起訴後法院那邊可能會有兩個應對方法,第一個就是調解,然後可能簽署保密協議。
畢竟人家是法院,那總得要點面子。
這也是周雲估計的最大可能性……他從一開始也沒打算和法院硬剛。
但未勝先慮敗,可能這個法院覺得自己沒錯,會硬剛,到了那個時候他必須得頂上去!
如果那樣的話,自己肯定會得罪這個法院。
真的到了那一步,周雲已經做好打算,把這個案子拍成視頻發到網上去,取個標題就叫:執業第一案,我把法院告上法院!
人這一輩子做事,就不能前怕狼後怕虎的,要麼不做,要麼就做絕。
法院要硬剛,他一定要比法院更硬才行,給這鳳仙縣法院好好出出名。
到時候可能京海市的律協也會找麻煩,但……反正他已經被律協針對了,蝨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
想到這裡,周雲感覺渾身輕鬆。
第二天早上,周雲從床上坐起來,看看時間,今天是八月二十號。
外面居然下雨了,然而並沒有半點涼爽的感覺,反倒帶上了幾分悶熱。
半小時後,他便已經到了仲裁院門口。
雖然案子是順帶的,但劉永華父子倆都來了。
看著劉福生有點緊張,周雲笑著安慰道:“老先生,不要緊張,咱們是依法維護咱們的合法權益,沒必要怕他們的。”
很快到了仲裁庭內,進去後發現裡面坐了三個人。
仲裁員唐翠彤看到周雲進來,便笑道:“劉福生?還有周律師?都到了是吧。”
見周雲有點疑惑,唐翠彤又道:“是這樣周律師,我是首席仲裁員,我姓唐,這個糾紛我們暫時是想著能不能調解一下。”
“這兩位便是元和人力資源公司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施總,還有法務劉明。”
周雲聞言看了看兩人,隨即點頭致意。
然而對面的施總根本不理會,反倒是鼻子裡輕哼了一聲。
律師,律師算個屁啊,在這小縣城,關係才是王道!
這縣城裡的律師,混得好的都是有關係的,一個外面來的律師,裝什麼啊!
唐翠彤眉頭皺了皺,不過還是說道:“那咱們先調解一下,畢竟不算什麼大事,咱們能調解還是儘量調解。”
“那個周律師,你們這邊是什麼想法啊?”
周雲聞言笑道:“我們這邊可以調解,但是賠償數額不能低於申請數額的百分之六十。”
申請賠償數額差不多是十一萬左右,百分之六十就是六萬六。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自己的訴求有一些是不好提供證據的,比如那個年休假,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自己舉證沒有休假。
但是呢,實務中這個舉證很難。
像是這個,正常舉證怎麼弄,公司的考勤記錄,公司的人事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
前兩個,正規的公司裡這些都應該是必備的。
那麼有人會好奇,這些證據在公司手裡,我怎麼舉證,這個不用擔心。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和第三十九條有規定,勞動者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而如果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也就是舉證責任倒置,如果用人單位拿不出來,那用人單位就要承擔責任。
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像是考勤記錄這些,用人單位保存兩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