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片文学
百万书友的精神家园

第4章

金胜的这番话,直接给林夏干沉默了。

他也没想到,原来自己的工作,干得这么粗糙,竟然有这么大的疑点,自己愣是没看出来。

“哎….这是我的失职啊!”

林夏满脸的苦涩。

两人回到办公室后,林夏更是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

眼下只能希望尽快找到真凶,让自己能减轻一点处罚了。

“咳……”

被动吸了不少二手烟的金胜,刚想张口说话,就被呛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们干刑警的,就好这一口,不然没精神。”

林夏直接把烟掐掉之后,还顺便把旁边的小窗户给打开通了一下风。

过了好一会,房间内的空气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发生了这么久,很多线索的时效性也早就已经过了。”

“倒是叶凡跟我说过几个情况,我觉得你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说。”

“叶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张志,几年前就已经跟他老婆姚倩开始谈离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有离成。”

“上午我去过死者的小区,本来是打听几个人的,但是无意中发现,姚倩在叶凡走后,去过死者家里。”

“更是听说,张志的遗产,目前全都已经被姚倩给继承了。”

“还有叶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没多久,到过叶凡家里,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叶凡入狱之后没多久,她的女儿就进行了手术。”

“据我所知,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费,那可是相当不菲的。”

“这要是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怎么可能?”

金胜的这些话,让林夏听后觉得很有道理。

像这种有预谋的杀人案,动机无非就是那么几个。

利益、情爱、愤恨…..

(心理变态的那种,喜欢玩随机、报复社会)

眼下金胜说的这两个女人,至少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时间已经不早了,金胜告别了林夏之后,就从治安局出来了。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律师,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帮委托人打赢官司。

至于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当然,作为一名热心市民,在适当的时候,肯定会义不容辞的提供协助的。

现在金胜已经找到了两个疑点,可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举证这一块。

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和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因为履行控诉职能的机关(检察署和警方)具有强大的侦查能力,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去收集证据。

相比之下,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受到很多限制,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基本上只能靠律师。

故此,对于金胜来说,找到控方证据中的漏洞,提出质疑就行。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案子,金胜还是想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一炮而响最好。

不过眼下,金胜还是先去祭了一下自己的五脏庙,接着回家睡觉。

………..

金胜走后,林夏没有回家,而是重新对叶凡的卷宗看了起来。

并且结合了金胜下午说的各种信息,开始了细致的分析。

对于一个老刑警来说,让犯罪份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套路,丢个替罪羊出来,然后逍遥法外,那是绝对不可能原谅的。

不光是对方,更是不能原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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